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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3-09-26 11:01 發布者: 訪問次數:971次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公開征求《關于促進網絡拍賣規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3-09-25 09:39 信息來源:網絡交易監督管理司
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促進網絡拍賣市場高質量發展,依據《拍賣法》《電子商務法》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市場監管總局、商務部、國家文物局組織起草了《關于促進網絡拍賣規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反饋意見:
一、登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網址:http://www.samr.gov.cn),通過首頁“互動”欄目中的“征集調查”提出意見。
二、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wjszhc@samr.gov.cn,請在郵件標題加注“《關于促進網絡拍賣規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字樣。
三、通過信函郵寄至北京市海淀區馬甸東路9號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絡交易監督管理司(郵政編碼: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關于促進網絡拍賣規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字樣。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3年10月24日。
附件:《關于促進網絡拍賣規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市場監管總局
2023年9月25日
關于促進網絡拍賣規范健康
發展的指導意見
(征求意見稿)
網絡拍賣是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特定物品或者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拍賣新形式。近年來,網絡拍賣在盤活存量資產、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完善現代流通體系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為進一步規范網絡拍賣市場秩序,促進拍賣行業高質量發展,依據《拍賣法》《電子商務法》《文物保護法》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就促進網絡拍賣規范健康發展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加強網絡拍賣市場準入管理
堅持線上線下一體化原則,從事網絡拍賣應當遵守現行拍賣法律法規。從事經營性網絡拍賣活動應當依照《公司法》取得企業法人資格,依據《拍賣法》取得商務部門頒發的《拍賣經營批準證書》或向商務部門備案,法律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除外。通過網絡拍賣文物的,應當依據《文物保護法》取得文物部門頒發的《文物拍賣許可證》,文物標的在拍賣前應當經文物部門審核批準。網絡拍賣經營者應當在網站首頁或者從事網絡拍賣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顯著位置公示營業執照、拍賣許可(備案)、文物拍賣許可等信息。
二、加強網絡拍賣制度供給
修訂完善拍賣有關部門規章。加大網絡拍賣相關標準制修訂工作力度,進一步完善網絡拍賣國家標準。鼓勵行業協會、企業、研究機構開展標準研制,制定文物等細分領域網絡拍賣的行業標準和團體標準。制定并推廣使用網絡拍賣交易合同示范文本,切實規范拍賣簽約履約行為,保障合同各方當事人權益。
三、加強網絡拍賣行業模式創新
鼓勵各類經營主體參與網絡拍賣市場的模式創新。引導各類經營主體參與大數據存儲、網絡與信息安全維護等網絡拍賣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各類經營主體開發涵蓋在線公告、展示、主持、競價、成交確認、結算、資料存檔等功能的全流程網絡拍賣系統,實現拍賣法定程序功能的全流程線上化。推動各類經營主體研發直播拍賣、線上與線下同步拍賣等充分發揮拍賣師作用、客觀真實全面準確展示拍賣標的、切實保障競買人知情權的產品,研發拍品審定、拍品展示、拍品驗證類技術產品以及建設細分市場網絡拍賣平臺。
四、加強網絡拍賣平臺技術創新
鼓勵網絡拍賣平臺經營者發揮技術、數據優勢參與網絡拍賣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拍賣行業數字化轉型。引導網絡拍賣平臺經營者依照拍賣法律法規及拍賣業務標準,建設和優化網絡拍賣服務系統,為拍賣企業提供高質量的平臺服務。推動網絡拍賣平臺、拍賣企業以及拍賣活動上下游法人及非法人組織開展合作,培育涵蓋法律、評估、展覽、物流、倉儲、金融等服務功能的良好網絡拍賣市場生態。
五、加強網絡拍賣企業服務提升
鼓勵拍賣企業進一步提升服務質量。引導拍賣企業進一步發揮市場和專業優勢,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新技術創新服務模式,豐富服務場景,拓寬服務內容。推動拍賣企業應用新技術手段提供標的盡職調查、鑒定評估、審定評級、標的詢價、市場推廣、精準營銷等拍賣相關服務。鼓勵拍賣企業拓展合法的新拍賣品類,促進市場專業化、規?;l展。推進網絡文物拍賣與托付保管、在線展示、教育研學等業態融合發展。
六、加強網絡拍賣活動監管執法
加大競爭執法力度,促進網絡拍賣市場公平競爭、有序發展。依法查處網絡拍賣平臺實施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和不正當競爭行為,依法制止網絡拍賣領域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重點規制網絡拍賣中“有照無證”“無照無證”經營、虛假宣傳、惡意串通、虛構交易,知假拍假、文物拍賣標的未經審核、拍賣國家禁止買賣的文物,以及平臺經營者侵犯平臺內網絡拍賣經營者商業秘密等擾亂市場秩序、開展不正當競爭的行為。
七、加強網絡拍賣監管協作
加強部門協作,推動建立拍賣行業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文物行政部門之間情況通報、信息共享、執法聯動工作機制。強化部門協同、上下配合、央地聯動,加強對網絡拍賣領域重大問題的協同研判。加強監管政策統籌協調,形成穩定發展預期,提振發展信心。
八、加強網絡拍賣平臺自治
網絡拍賣平臺經營者應當全面落實《電子商務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關于平臺責任的要求。應當履行對平臺內網絡拍賣經營者的身份、拍賣許可(備案)等信息的核驗、登記義務,對違規拍賣信息的依法處置、報告責任。針對文物等特許經營的拍賣品類,平臺經營者要完善專業審核能力和內控制度建設,加強對違法違規交易的動態巡查和及時處置。為平臺內網絡拍賣經營者依法履行信息公示義務提供技術支持,督促網絡拍賣經營者公示相關信息。對平臺經營者作為拍賣人開展的網絡拍賣業務應當標記“自營”,以確保拍賣相關當事人能夠清晰辨認。
九、加強網絡拍賣行業自律
鼓勵行業自律,構建誠信體系。鼓勵行業協會制定網絡拍賣服務規范和自律公約,開展簽約承諾,引導網絡拍賣企業和網絡拍賣平臺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自覺承擔網絡拍賣市場的主體責任,維護拍賣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推動行業協會建立健全企業信用檔案,依法收集、記錄企業信用信息,開展信用評價。組織開展自律合規培訓,強化規范經營理念,形成長效機制。
十、加強網絡拍賣試點探索
依托全國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示范區等,探索建立適應網絡拍賣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的監管模式,構建與網絡拍賣業態發展相適應的制度環境,不斷完善網絡拍賣監管體系,優化網絡拍賣服務機制。探索優化網絡文物拍賣標的審核程序,利用新技術加強網絡文物拍賣動態監測,推進網絡文物拍賣信用監管試點。要認真總結,及時提煉試點工作中的有效做法、成功經驗,立足特色、發揮優勢,推動形成具有示范效應、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成果,著力推動網絡拍賣行業高質量發展。